敦陽科技: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5-29 18:4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梁修宗
董 事:李大經
董 事:陳國鴻
董 事:曾義舜
董 事:陳星州
董 事:劉先民
董 事:余明長
獨立董事:蔡坤良
獨立董事:詹惠芬
獨立董事:呂瑞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 事:梁修宗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Stark Technology Inc.(U.S.A)負責人
敦雨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國家資訊基本建設產業發展協進會董事
董 事:李大經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
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董 事:陳國鴻 台林電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飛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弘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董 事:曾義舜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事業群副總
敦陽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董 事:陳星州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場事業群副總
敦陽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 事:劉先民 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八事業群執行副總
董 事:余明長 牧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獨立董事:蔡坤良 Gridtential亞洲區商務代表與資深顧問
獨立董事:詹惠芬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合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獨立董事:呂瑞文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票決結果-贊成: 48,648,617權數;贊成比例:79.51%
反對: 6,055,530權數;
廢票: 0權數;
棄權/未投票: 6,478,177權數;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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