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證:澄清有關大眾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8/05/08
2.公司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鏡週刊有關群益證券報導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鏡週刊報導,本公司澄清並無此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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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8/05/08
2.公司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鏡週刊有關群益證券報導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鏡週刊報導,本公司澄清並無此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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