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金: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銀行所屬之華開租賃(股)公司公告取得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4-22 19:40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24號5、6樓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08/4/22~108/4/2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231.4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月新臺幣1,400元
租賃總金額:每月租金新臺幣323,96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臺幣7,694,13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辦公室原址續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 不適用。
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季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新臺幣971,880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參考依據:依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議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每坪租金每月新臺幣1,420元~1,43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換發)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辦公室原址續租。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董事會通過日期:108/4/22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08/4/22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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