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土地: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預計處分台南站前大樓房地予關係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12-23 00:00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二樓及7號底2樓之2坡道平面車位6個及其應有土地持分
2.事實發生日:107/12/19~107/12/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2F建物面積合計:1,299.1平方公尺;B2車位6個,面積合計:474.3平方公尺
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150,000元,車位82~85萬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63,987,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灣綠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交易標的為本公司於84年與國有財產局合作開發興建完成。
交易對象與本公司及台灣綠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屬關係人。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約2,509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重要約定事項:處分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
應公告之。未同意出售之其他共有人經通知後,有優先購買權(其接獲通知
十五日內不表示者,先買權視為放棄)或如仍不願受領買賣價款,需依規定
辦理價款提存,俾利依土34-1條規定辦理移轉登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之規定,議價估
價師事務所鑑價金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元一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總價新台幣63,987,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邱俊元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6年高市估字第00005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出售予子公司可讓產權完整,利於整體完整規畫。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7年12月19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7年12月19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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