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上海旗艦店未收到「禁售令」 高通再提「強制執行申請」
華爾街見聞 2018-12-13 14:29
「禁售?網上謠言吧?這麼大盤子不可能出這個問題!」在聽到禁售令時,一位蘋果導購員作出這樣的反應。
12 月 12 日,當第一財經記者走訪蘋果在上海的兩家旗艦店,上海浦東店和南京東路店時,發現兩家店均在正常出售 iPhone7 和 iPhone8 系列產品。導購員對記者表示未收到禁售通知,而對於高通和蘋果專利案的最新進展了解的導購員也並不多。
蘋果店依然人潮湧動
不久前高通宣布,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授予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的、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相關產品包括 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 和 iPhone X。所涉的兩項專利之前已經在專利無效程序中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有效。
記者在現場觀察到,由於 iPhone 6 系列產品由於上市較早,蘋果專賣店早已不銷售該產品,而 iPhone X 在今年新一代產品上市時也已下架。
對於涉及禁售的 iPhone7 和 iPhone8 兩個系列產品,多位現場的導購員告訴記者,目前並未收到有關禁售的通知,「官方文件沒下來,如果今天早上早會通知不賣了就不賣了,不會有緩衝期。」 而在專賣店內,所有銷售的 iPhone 產品中系統均升級至 iOS 12。
導購員告訴記者,在銷售中,今年的新品 iPhone XR、iPhone XS、iPhone XS Max 銷量高於之前的產品,「買新的肯定比買舊的多」,而且相比更實惠的的 iPhone XR,價格更高的 iPhone XS 和 iPhone XS Max 更受歡迎。
但顯然高通希望更快的推進「禁售令」的執行,高通方面 13 日晨間對記者表示,已經向中國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禁售)申請。
並且,不僅僅在中國市場,高通公司又向美國貿易機構申請了 iPhone 進口禁令。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當地時間周三表示,將斟酌一位美國法官 9 月份提出的關於 iPhone 進口禁令可能損害美國在 5G 技術領域的競爭優勢的說法,還將研究蘋果侵犯高通三項專利之一電池節能技術的調查結果,而功率放大器和圖形應用這兩項專利已證實並未侵犯。
委員會表示,同時希望得到以下問題的答案:蘋果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繞開這項專利電池節省功能,此案涉及哪些國家安全問題等。對此英特爾聲稱,如果實施進口禁令,將退出高端晶片市場的資訊的說法,委員會希望獲得更多資訊。
這意味著,美國可能推翻原有的說法,為判決做新的裁定,以保護美國在 5G 新一代行動通訊技術中的主導地位。
在今年 9 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一名法官表示,蘋果 iPhone 確實侵犯了高通公司的三項專利之一,即便如此,不會禁止 iPhone 在美國銷售。這名法官認為,禁止銷售 iPhone 這將違背美國的公眾利益,並且可能對現代晶片市場的競爭產生負面影響。
但隨著高通在中國「贏得」判決,這場曠日之久的專利戰或許很快就會有新的結果。一旦此次進口禁令生效,美國市場上使用英特爾晶片並使用 AT&T 和 T-Mobile 兩家行動營運商網路的 iPhone 7、iPhone 8 和 iPhone X 將受到影響。
不過有分析師認為,如果美國真的下令禁止進口 iPhone,英特爾很有可能會退出與蘋果之間的合作。目前 iPhone 多款機型使用的是英特爾的晶片,包括 iPhone 7、iPhone 8 和 iPhone X。
高通與蘋果的戰火事實上已經讓一度沉默的英特爾感到「憤怒」。
在今年 9 月,英特爾公司總法律顧問史蒂夫 · 羅傑斯(Steve Rodgers)在一份《高通的詭辯被戳穿了》的文章中表示,高通在 2017 年發起的全球性的專利訴訟戰是其試圖排除競爭、維護其非法的「不接受專利許可,就不提供晶片」做法的重要努力,而該做法已在世界各地被認定違反了競爭法。
「高通對其訴訟戰發出許多聒噪,並且涉及英特爾。它公開詆毀英特爾的產品,由英特爾科學家和工程師組成的專注的團隊通過創新和辛勤工作所創造的產品。它要求一位法官責令某客戶不要購買英特爾的調製解調器,聲稱英特爾的工程師只能通過竊取高通的想法來完成他們的發明。它還聲稱其專利構成了現代行動通信技術和網路的核心,甚至延伸到未來的技術中。」史蒂夫 · 羅傑斯說。
而到了 11 月,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的法官 Lucy Koh 正式宣布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在 2017 年初對高通提起的反壟斷訴訟案的初步判決結果:高通必須將與生產調製解調器晶片相關的某些專利技術授權給與之競爭的晶片公司(英特爾)使用,這些技術與製造所謂的調製解調器晶片有關。調製解調器晶片能幫助智慧型手機連接無線數據網路。
這項初步裁決是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於 2017 年初對高通提起反壟斷訴訟中做出的,這起訴訟原定於明年開庭審理。據記者了解,FTC 是執行多種反托拉斯和保護消費者法律的聯邦機構,目的是確保國家市場行為具有競爭性。
對於美國的監管機構來說,如何裁定也是一項棘手的工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表示,將於 2 月 19 日公布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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