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佑-KY:公告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補充現金增資實際發行價格暨代收股款及專戶存儲股款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11-28 17: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7年10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1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040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崇佑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吊頂龍骨之生產及銷售、金屬天花板之生產及銷售、金屬隔間牆體之生產及銷售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30,699,9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6,999,960元整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Oleander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 Box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 在臺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聯絡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83號7樓之二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訂立章程於98年11月10日,最後一次修訂於107年05月29日。 (七)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不超過3年,連選得連任。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5,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整。 2.發行條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 提撥公開承銷比例為發行新股總數10%計500,000股, 員工認購為發行新股總數15%計750,000股, 其餘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原股東認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 原股東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8.6元。 4.本次發行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若因法令變更或因主客觀需要修正或調整時,全權授權董事長依法令處理之。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356,999,960元,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35,699,996股。 (十)增資計劃:購置土地、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十一)主辦承銷商: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新股全部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十四)現金增資股款繳款期間: 原股東繳款期間:107/12/14~107/12/20 特定人繳款期間:107/12/21~107/12/22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分行 (十六)專戶存儲股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屯分行 (十七)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實際營運地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2.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 3.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下載檔案。 (十八)有價證券發放: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茲將股票交付方式說明如下: 1.集保帳簿劃撥:本次增資股票於發放當日直接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2.未開立集保帳戶劃撥或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本次增資依規定不印製股票, 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記記存,請股東開立集保帳號後, 逕向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申請將增資股份撥入股東之集保帳戶。 3.增資新股上櫃日期將另行公告。 4.因本公司為第一上櫃之外國公司,不適用證交法第33條第3項之催繳期間,股東未於認股期間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權利。 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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