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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CRS明年上路〉台商恐被雙重課稅 資金先腳底抹油 上半年匯回台灣創紀錄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8-11-05 19:07

美版、陸版「肥咖條款」陸續上路,台灣預計在明 (2019) 年也將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並於 2020 年與其他國家做第一次的稅務資訊交換,換句話說,利用資訊不對稱藏錢的機會越來越少,且台商恐被雙重課稅,由於大陸 CRS 率先與國際接軌,因此,台商為避免被雙重課稅,紛紛將資金匯回台灣,截至今年第 2 季止,台商投資收益匯回金額累計達 4226 億元,創歷史新高。

目前全球已有 100 多 個國家實施 CRS,所謂 CRS,旨在實現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帳戶的資訊透明化,讓逃稅者、洗錢者和腐敗分子的海外資產無處可藏。

台灣將正式加入全球反避稅陣營,也就是說,富豪們未來若是把錢放在有和台灣簽署資訊交換協定的國家,他們放在該國家的隱形金融資產,帳務將會全部攤在陽光下、無所遁形。

CRS 旨在搜尋「非居民」的金融帳戶資訊。未來財政部將公告與我國商訂稅務用途資訊交換的條約、或協定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的國家或地區,金融機構將依據其執行盡職審查的結果,將屬於財政部公告的國家或地區居民的金融帳戶資訊,申報予財政部,再由財政部與締約國進行資訊交換。

而所謂金融機構所管理的帳戶資訊,包含存款帳戶、保管帳戶、特定權益或債權帳戶、及具現金價值保險契約及年金契約等,未來都會在申報範圍中。

值得留意的是,台灣晚於全球絕大多數國家接軌 CRS,所以受限於第一波無力跟大陸、香港交換,等於中國大陸可以看到台灣人在當地數以百萬計的資產資料,但台灣卻拿不到相對資料,而且,台商個人及其企業只要被列為大陸當地稅籍,海外帳戶極可能被完全掌握,不管是在開曼群島、瑞士存款帳戶,都可能被課稅;再加上台商在大陸所得,本來就要計入台灣所得稅,所以台商恐面臨被兩岸雙重課稅。

其實,加入 CRS 的國家(地區)都有避免雙重課稅的安排。但台商恐遭雙重課稅的原因主要是卡在《兩岸租稅協議》懸而未決,即使《兩岸租稅協議》在 2015 年 8 月就已簽署,只差過立法院最後一關,前面卻卡在《兩岸監督條例》目前尚未完成,連帶拖累《兩岸租稅協議》遲遲無法走完最後一哩路。

在《兩岸租稅協議》無法生效情況下,兩岸雙方稅務資訊無法交換,將使在大陸的台商、台幹恐遭雙重課稅,「一頭牛被剝兩層皮」,大大加重台商、台幹的負擔。

因此,為了避免被雙重課稅,台商今年上半年已經悄悄把資金班師回朝,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第 2 季底,光是上市櫃公司,投資大陸收益累計匯回金額就高達 4226 億元,占累積原始投資金額 2.38 兆的 17.73%,不但匯回比例創下歷史新高,也比去年底大增 312 億元;上市櫃公司中又以橡膠工業、電子零組件業匯回金額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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