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公司債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9-21 17:4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9/2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O七年度
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10億元整,ㄧ次或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5年。
7.發行利率:採固定年利率0.88%。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新台幣10億1仟5佰7拾5萬元整。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3.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5.簽證機構:無,採無實體發行。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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