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00691-HK)遭主要股東天瑞申請清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9-05 06:50
山水水泥(00691-HK)公布,持有該公司約28.16%股權的主要股東天瑞向開曼法院提呈對該公司進行清盤呈請。
於2018年8月31日,該公司亦收到呈請人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對該公司進行清盤的呈請,連同開曼呈請的未密封副本(統稱為呈請)。遞交香港呈請旨在於香港開始進行輔助清盤。該公司擬強烈反對呈請,且正就有關呈請尋求法律意見。
山水水泥指,呈請人於呈請中提出的主要指稱如下:呈請人指稱,於該公司2015年12月1日召開的股東特別大會上,呈請人及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已發行股本約25.09%)投票罷免了該公司整個董事會,且於新董事會(包括呈請人的一名代表及呈請人提名選舉的若干董事)於2015年12月1日獲委任時,該公司未能就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資產行使整體上實質及╱或法定的控制或全面查明山東山水的財務狀況。
呈請人亦指稱常張利及吳玲綾與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被罷免的董事串通,故山東山水被罷免董事反對於2015年12月1日委任的董事會,常先生及吳女士進而尋求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本約26.72%)及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6.67%)的支持,以期重新獲選進入董事會,隨後再向山東山水被罷免董事提供必要支持。
由於上述所指稱的行動,呈請人聲稱亞洲水泥及中國建材已向呈請人作出不公正及╱或壓製性的行動,及╱或該公司的事務一直在缺少公正性的情況下進行,呈請人因而已對該公司管理層喪失信心。
呈請人亦指稱該公司於2018年8月8日向Cithara Global Multi-Strategy SPC(代表Chung Wai Greater China Alpha Strategy SP)發行可換股債券乃按非商業條款而非公平磋商基準進行,意在於債券轉換成股份後攤薄呈請人持有的股份,將其持股比例降至25%以下,從而使呈請人無法反對該公司擬尋求通過的特別決議案。
呈請人亦指稱Cithara與亞洲水泥及╱或中國建材存在或曾經存在關聯或關連關係,且該公司未能及╱或拒絕妥善或以令人信納的方式解決任何上述問題,因而亞洲水泥及╱或中國建材已向呈請人作出不公正及╱或壓製性的行動,及╱或該公司的事務一直在缺少公正性的情況下進行,呈請人因而已對該公司管理層喪失信心。
呈請人進一步指稱常先生及吳女士未能採取任何妥善步驟對該公司進行各方認可的重組或採取其他步驟保持其上市地位,而該公司管理層對於該公司事務未能審慎盡職並應用其技能,且就上述事宜而言,常先生及吳女士已向呈請人作出不公正及╱或壓製性的行動,及╱或該公司的事務一直在缺少公正性的情況下進行,呈請人因而已對該公司管理層喪失信心。
該公司股份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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