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公告本公司一O七年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6-28 17:40
第三十四條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昆諒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新任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業務範圍的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6/28~109/06/15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獨立董事林昆諒目前兼任
力豆文創總經理
力豆文創董事
泛亞國際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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