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CDR今上路〉CDR細則發布 百度、小米等預計首批加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6-07 09:53
中國證監會 6 日深夜發布存託憑證 (CDR) 發行與交易管理試行辦法,符合條件的創新企業,今 (7 日) 可遞送 CDR 發行申報材料。符合試點條件的紅籌公司,可以優先選擇通過發行 CDR 在境內上市融資。
市場預計百度有望最快於本月以 CDR 方式,首批回歸 A 股證券市場。其他如阿里巴巴、京東、網易,以及外傳即將在香港上市的小米,都可能加入首批陣容,同時提振在香港上市中資股的氣氛及估值。
一些分析指出,隨著 CDR 管理辦法發布,配套制度基本搭建完畢。由於創新試點企業多為巨頭企業,安排一些巨頭發行上市,或會壓擠其他中小創新企業的上市機會和資源。
中證監表示,《存託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文件的發布實施,既為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做好了制度安排,也有助於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健全資本市場機制,發揮資本市場投融資功能,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
依據文件規定,符合條件的創新試點企業不再適用有關盈利及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發行條件。擬參與試點的創新企業,經保薦機構全面、審慎核查後,認為完全符合試點標準、發行條件和各項信息披露要求的,可以提出納入試點和公開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的申請。
7 日起,符合條件的創新企業就可以向證監會遞送 CDR 發行申報材料。就創新試點企業的發行上市方式,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符合試點條件的紅籌企業,可以優先選擇通過發行 CDR 在境內上市融資; 符合股票發行條件的,也可以選擇發行股票。符合試點條件的境內企業,可以直接在境內市場 IPO。
不過,證監會也表示,將嚴格掌握紅籌企業公開發行 CDR 企業家數和籌資數量,合理安排發行時機和發行節奏。同時,要求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根據企業各自情況,科學設計發行方案,對機構投資者參與詢價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專業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審慎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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