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洋紡: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剩餘額度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0 17:40
第二條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7/05/10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變動原因: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
分次辦理,本公司於106年0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15,000,000股,並得分三次辦理,每次辦理股數以5,000,000股為上限。
截至目前為止並未辦理私募相關事宜,剩餘額度因期限將屆,
本公司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私募之計畫,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並報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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