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擎:更正智擎生技獨立董事對董事長特別獎金發放議案表示反對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02 18:40
第二條第44款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7/05/02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
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朱立聖獨立董事、亞洲大學經營管理學系專任講師;
尹福秀獨立董事,各部會生技醫療相關計畫評估委員。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106年度發放董事長特別獎金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董事會罔顧105年度通過之營運目標達成情形,未依照106年
股東會報告案所承認的金額發放員工酬勞,造成勞資對立,導致
全體員工致董事會的一封抗議信,董事會至今均未處理結案,此
時不適合額外核發特別獎金予董事長。
(2)董事長之特別獎金發放,於公司之「薪資政策、制度、標準與結
構」辦法中並無依據。
(3)所述董事長薪資偏低理由,應回歸薪資報酬委員會作業,而非以
特別獎金處理。
(4)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否決。
本案孫董事長請假,由林金榮董事代理主席,本案業經薪酬委員會
審議通過。
決議:經代理主席徵詢各董事,除朱立聖獨立董事、尹福秀獨立董事
持反對意見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發放。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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