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發文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企業負擔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4-26 11:41
4月26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企業負擔有關事項的通知》,旨在促進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支持可再生能源相關實體經濟健康發展。
通知提出,嚴格落實《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切實保障可再生能源産業健康發展。嚴格執行可再生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制度。對符合國家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以及在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建設規模内,經省級能源管理部門列入年度實施方案,且符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及産業投資環境監測預警機制、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機制有關政策的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網企業要及時受理項目并網申請,明确提供并網接入方案的時限,對符合并網安全技術标準的項目,不得自行暫停、停止受理項目并網申請或拒絕已辦理并網手續的項目并網運行。電網企業負責投資建設接網工程。電力市場化交易應維護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合法權益。
通知還提出,優化投資環境,降低可再生能源開發成本。減少土地成本及不合理收費。通過綠色金融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制止糾正亂收費等增加企業負擔行為。
通知還強調,完善政府放管服等公共服務,激發市場活力。創新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機制,切實做好可再生能源政府服務。鼓勵地方能源管理部門組織可再生能源項目前期工作,在落實項目建設外部條件後,采取招标方式選擇項目投資主體。加強政策落實和監管。國家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法規政策執行監測評價機制,將相關法規政策執行和優化政府服務列入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預警機制的監測評價範圍。減少可再生能源項目物流成本。鼓勵各地區公路管理機構要強化風機超大部件運輸管理服務能力建設,提升大件運輸行政許可服務水平。鼓勵各地區對稭稈儲存給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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