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被迫作保?台銀:是連帶借款人,已先暫不扣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26 08:14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一名許姓粉領族10歲被迫幫父親作保,成年後被台灣銀行追討償債,台銀25日晚間表示,當事人並非連帶保證人,而是為連帶借用人,而且經與當事人取得聯繫,了解經濟狀況後,基於關懷立場已先暫不強制執行扣薪,將與當事人洽談後續處理事宜。
台銀指出,民國86年間許女的父親為求營生,並籌備當時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及教育費,召開親屬會議同意,由當時未成年的許女及其哥哥以其所持分的土地及該土地上父親名下的房屋,向台銀辦理貸款。
台銀說,由於土地所有權人是登記在許女及其哥哥、姊姊名下,台銀依規定將許女及其哥哥、姊姊均納為「連帶借用人」,訂借貸款額度新台幣750萬元。
台銀指出,此案自逾期後經催理,因未能償清貸款,台銀依規定按期向國稅局查調債務人的財產所得資料,在今年9月查知許女有薪資所得,因此,在10月「追隨其他銀行」的執行腳步,聲請「併案」執行查扣許女薪資。
不過,台銀已與許女等連繫,瞭解其目前經濟狀況,基於關懷立場,台銀已先暫不強制執行許女薪資,並將與許女洽談後續處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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