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公告本公司依據「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28條規定,申請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5年案,業經財政部核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4-13 18: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13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據「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以下簡稱獎參條例)」第28條規定,
申請適用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本案業於107年4月13日經財政部核准免徵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範圍為依「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鐵路客運及貨運所得;另依「獎參條例」第28條第2項
規定,本公司已選定延遲開始免稅期間自106年1月1日起連續5年於法定免稅範圍
內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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