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澄清有關媒體對本公司相關報導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08
2.公司名稱:智冠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107/04/08第S08版報導。
6.報導內容:金流服務方面,智冠旗下智付寶、智通數位與藍新科技
在4月1日正式合併,…,今年營收規模目標300億元,力拚損益兩平。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金流服務方面,智冠旗下智付寶、智通數位與藍新科技
在4月1日正式合併,…,今年營收規模目標300億元,力拚損益兩平。
8.因應措施:針對媒體報導內容澄清說明,子公司智付寶、智通數位4月
與藍新科技進行股權轉換,上述報導今年營收規模目標為轉投資金融支付公司
總體金流處理交易額之期望成績,並非本公司正式對外訊息及發佈財務預測,
僅此澄清,以確保投資人權益。相關本公司財務報表,請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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