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3 18:01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12路6號本公司二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六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分配一○六年度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6)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六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以資本公積分派股東現金紅利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5)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6)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本公司第十二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5/0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條
之1規定,將載明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擬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公告一○七年股東常會受理
持有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及提名相關事宜如下:
1.受理期間:自107年4月23日起至107年5月2日下午五時止。
2.受理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十二路6號(本公司財務部),
電話:04-2359-3687。
3.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應於107年5月2日下午五時前,將申請書表
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或
「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函件」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
4.股東所提議案以一案為限,提案內容若有違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者
,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
5.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
、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
他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若有違公司法第192條之1相關規定者,該
提名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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