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這5大金融騙局讓人血本無歸 你千萬別被割「韭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5 16:03
今 (15) 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澎湃新聞》整理了培訓貸、醫美貸、承諾高額固定回報、平台自融、非法貴金屬交易以及各種看不懂的「幣」等幾種常見的金融騙局,讓消費者辨明真相,遠離消費陷阱。
騙局一:培訓貸、醫美貸
這兩種貸款都存在詐騙情況,讓消費者不知不覺中泥足深陷。
「培訓貸」是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遇到不知名公司通知面試,面試官表示該學生缺乏職業技能,需要進行額外培訓,培訓費用 2 萬元 (人民幣,下同) 由公司墊付,從日後的工資中扣除。
求職者在未看清具體合同條款下簽字,才發現簽訂的是一家網貸平台的高息貸款合同,培訓課程也只是空洞無物的「雞湯課」,從此陷入深淵。
「培訓貸」騙局的常見形式還有培訓機構向大學生表示包找工作,最終向貸款公司借錢後捲款跑路,或者更換公司老闆,不承認曾經的培訓協議等等。
麥子金服副總裁兼首席風險執行官李曉忠警告:「年輕人由此上當受騙,不還款的話首先要承擔法律責任,其次信用記錄也會受損」。
「醫美貸」是貸款仲介謊稱集體整容可低價甚至免費,騙取消費者身份證去各個平台借款,最終消費者整了容,卻發現自己面對的是沒完沒了的催款通知。
騙局二:承諾高額固定回報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中,投資者往往在購買線上或者線下的網貸產品或者理財產品的時候,被推銷員承諾「保本」且「高收益」。
但今年兩會期間,銀監會主席郭樹清警告「保本不可能有高收益,這是金融欺詐」,投資人一聽到保本高收益就要舉報。至於多高的收益屬於高收益,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說:「保證 6% 以上回報的就別買,那是騙子」。
這種利誘性質的承諾很不明顯,雖然銷售員口頭承諾,但不僅沒有在合同條款中呈現,還在合同中按照國家規定顯示了風險提示條款,表明已經充分揭示風險,已經向投資者明確。但是,這些條款寫得比較隱蔽,投資者可能根本沒有詳細地閱讀過。
大成律師事務所朱海濱律師表示,互聯網金融平台招募了大量的業務員通過高額返佣的形式拉客,成本必然是很高的,現在沒有什麼太多好的項目可以維持這麼高的利率,「龐氏騙局」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
騙局三:平台自融
互聯網平台或者理財公司自融的模式,比較著名的是在秦皇島試試驗運營過的「巴鐵 1 號」。
「巴鐵 1 號」是在巴鐵項目背後老闆白丹青參與的眾多企業中,有 3 家公司與巴鐵公司關係密切,分別是:華贏凱來、北京天爾投資基金、中國建設企業聯合集團有限公司。這 3 家公司分別在巴鐵公司的融資關係中,扮演著貸款方、基金管理方和擔保方的角色。
3 家公司的股東、法人代表與巴鐵公司頻繁交錯,辦公地點也都在北京市東城區銀河 SOHO 內。不少老年人受到業務員 1 盒雞蛋或 1 瓶油或 1 副老花眼鏡的禮品券的誘惑,掏出自己的養老金。巴鐵不僅僅把私募基金拆分稱 1 萬、3 萬售賣,還賣給了不合格投資人。
根據證監會要求,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 200 人。「合格投資者」是指,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佈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要求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 300 萬元或者最近 3 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 50 萬元。
除了巴鐵 1 號外,透過這種模式「吸金」的還有快鹿集團,標榜自己是「互聯網+金融+影視」,將客戶資金用於旗下公司騰挪。甚至在 2016 年 3 月發生兌付危機到 4 月徹底停業的 1 個半月之間,快鹿旗下理財平台還吸收了 8 億投資者資金。
對於互聯網金融平台的資金流向問題,朱海濱表示,互聯網金融平台只能是仲介的服務,不能為自己實際需求的資金融資,也不能與借款人之間合謀,明知對方違法或採用違規手段,依舊提供場所或以債權拆分形式提供項目融資。
騙局四:貴金屬交易
有些非法平台上的互聯網貴金屬交易在社交網路中尤為紅火,交易內容涵蓋外匯、紙黃金、白銀、原油、倫敦金等,不一而足。這類公司可能註冊在海外,但運營在中國境內。這些平台在投資者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偷偷加了高倍數槓桿,一開始讓投資者略嚐甜頭,但立刻就會虛假爆倉,讓投資者血本無歸。
知名案例是「倫敦金假盤」疑雲,投資者被貼吧裡認識的「薦股師」推薦進入一個「倫敦金」指數交易平台,做多做空全憑「薦股師」說了算,投資人 4 天之內從 10.5 萬本金縮水到剩下 2 萬元,炒金被加了 100 倍槓桿。
朱海濱提醒,中國合法合規的交易所只有 9 家,分別是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國內唯一正規原油期貨交易平台)、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新三板)、上海黃金交易所。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交易所雖不能說非法,但確是歷史遺留問題,存在監管空白。
騙局五:各種看不懂的「幣」
比特幣、區塊鏈在投資界引領風潮,各種讓普通投資人看不懂的「幣」如雨後春筍般竄出。例如 2017 年 9 月湖南涉案 16 億元的「維卡幣」,實質是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名,宣傳高額返利,利用「老鼠會」模式騙取財物。
除了「維卡幣」,Discovery 摸金派π、克拉幣、DGC 共用幣、百川幣、麥格幣、恒星幣等虛擬貨幣被公開曝光。
更誇張的是「五行幣」,該幣背後主導者佯稱與央行數字貨幣掛鉤,是「萬足金」,但事實上是拉人頭直銷的貨幣是偽裝成數位貨幣的「傳銷」。去年 6 月 6 日,「五行幣」系列傳銷組織頭目、重大犯罪嫌疑人宋密秋已從印尼緝捕回國。
ICO(代幣首次發行) 被禁止後,一些毫無區塊鏈研究背景的人員,拿著沒有商業邏輯甚至是抄襲的專案白皮書去註冊在海外的交易所上市,不少中國投資者跟風買幣,卻淪為「韭菜」。
朱海濱律師忠告投資人,選擇理財途徑的同時要仔細辨別、謹慎決策、冷靜觀察、獨立思考。畢竟本金的安全是第一位的,這是一條不變的投資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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