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化: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七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3 16:40
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2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06年度營業報告。
2. 106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06年度盈餘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無
四、選舉事項:
1. 選舉第十三屆董事案。
五、其他議案:
1.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107)年
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為限且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
標點符號),否則均不予列入。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14條規定,董事採候選
人提名制度。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
以9名(含獨立董事3名)為限;董事會推薦提名董事候選人之
人數,亦同。
三、提名股東應檢附股東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通訊地
址、聯絡電話及持股證明正本。應檢附被提名人之資料為:
姓名、身分證影本(非本國人或非居住者提供護照影本)、最
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學歷證明書正本、主要經歷(含現職)
職務證明書影本或經歷聲明書正本、當選後願任董事(或獨
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被
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
基本資料及持股證明正本、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獨立董事應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
、三、四條專業性資格、獨立性之認定及兼職限制之規定。
四、凡欲辦理本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提案」及「董事(含獨立董
事)候選人提名」之股東,請自本(107)年4月5日起至同年
4月15日下午5時止,送達本公司股務課(地址:桃園市觀音區
草漯里247-1號;電話:03-4830321分機246);採郵寄者,須
以掛號郵件寄送,其郵件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下午5點前寄
達,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董事候選人
提名函件」字樣。
五、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及提名資料,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查,
除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公告,並將審查結果通知
提案及提名股東。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