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聯益: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12 19: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12
2.公司名稱: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7年03月12日截止,惟
有部分認股人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07年03月13日
起至107年04月13日下午3:30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認股人,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樹林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
後,將所認購之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電話:
(02)2702-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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