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2-12 11: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12
2.公司名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華碩2017年組織改革效益顯現,執行長沈振來預估2018年第3季營利率拼
重返4%以上......」
7.發生緣由:
該報導所提營收等相關數字預測為媒體及法人自行推估,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或
預測性財務資訊。本公司定期於每季法人說明會,報告最近一期營運概況及對未來之
營業目標,並同步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中,供投資人查詢。
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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