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尚未收到華福證券股權變更申請材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和訊網訊息 3月13日,針對興業銀行(601166,股吧)並購華福證券的傳聞,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業務需要履行相關報批程式。截至目前,證監會還未收到華福證券關於股權變更的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事實上,3月9日,市場上有傳聞稱,興業銀行計劃並購華福證券,將成為首家持有證券牌照的銀行。
接下來,傳聞進一步發酵,稱興業銀行實際上已經控股華福證券,其子公司興業國際信托持有華福證券60.35%的股權,其中興業國際信托直接持有4.35%,另外56%股權則分別由福建省能源集團和福建省交通運輸集團代持。
之后,興業銀行正式發文公開澄清,表示其沒有直接收購或控股華福證券,公司控股子公司興業國際信托有限公司持有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4.35%的股權。
3月6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表示,正在研究落實“國九條”的有關要求,研究商業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在風險隔離基礎上申請證券期貨業務牌照有關制度和配套安排,有關政策的公布、實施尚無明確時間表。
事實上,1995年頒布的《商業銀行法》確立了商業銀行分業經營的原則,為適應市場和經營環境變化,2003年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商業銀行法》仍未改變分業經營的原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最後這個表述,從理論上提供了銀行控股券商的可能性。
不過,很多分析認為,向商業銀行發放牌照的時間點很難預測,短期可能性不大。華泰證券(601688,股吧)研究報告指出,現行法律下我國金融體系屬分業模式,牌照放開還需《證券法》和《商業銀行法》修改先行,考慮到修法涉及面大、影響深,短期內並不現實,預計會有2-3年的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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