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提買基金列儲蓄扣除額 財長:投資與所得不可混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2-08 18:32
針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建議長期投資台股基金可減稅,並納入綜所稅個人儲蓄投資扣除額 27 萬元之內,對此,財政部長許虞哲 8 日在新春記者會上強調,一個是投資金額,一個是所得,兩個是完全不同的東西,不可混為一談,而且目前股利新制也已較其他國家優惠。
台股持續站穩萬點之上,台股基金規模未同步大躍進,投信投顧公會力推「台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ISA)案,爭取每人每年新增 2.4 萬元特別扣除額。為活絡台股,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也表示,已向財長許虞哲表達,應在每人每年 27 萬元利息扣除額中,考慮增加長期投資台股基金的免稅額。
不過,財政部長許虞哲 8 日表示,目前股利新制中對於中低股利部分,雖然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但有扣抵率 8.5%,上限 8 萬元,假設只有股利,94 萬元以下都可免稅,而且還可退稅,比那還有利。
賦稅署長李慶華也補充說明,目前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已較世界各國相對優惠,中低股利所得只要在 94 萬元以下幾乎可以不用納稅,加上還享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27 萬元免稅、證券交易所得免稅,這兩項已較目前實施 ISA 的國家,像是英國、日本、南韓及加拿大優惠,他們免費範圍是利息所得、資本利得、股利所得,但我國利息所得及資本利得是免稅,股利所得又採用新制,我國提供的優惠已相較其他國家高。
至於 TISA 主張投資金額可列為儲蓄投資扣除額,李慶華強調,一個是所得性質,一個是投資性質,兩者是不可混為一談。
許虞哲也強調,在顧立雄尚未接金管會主委時,財政部就曾與金管會溝通過,但股利新制定案後情況不同,而且一個是投資金額,一個是所得,兩個是完全不同的東西,加上稅制中資本利得本來就免稅,利息所得也有 27 萬元扣除額,也幾乎是免稅,而且租稅減免及優惠不能侵害及對制度造成破壞。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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