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棒海外再處理 經部:可再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6 10:45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3/16)討論「核一、核二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劃」,經濟部指出,因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儲存設施興建落後,且燃料即將滿池,因此希望將用1200束過燃料棒送往海外進行再處理,燃料池能換新的燃料棒確保能持續發電,避免北台灣電力供應不足。
經濟部指出,台電要求得標廠商,經過再處理分離出的鈾與鈽將代為銷售,「永不」運回台灣,而剩下的核廢料將固化處理,總體積只有原先體積的五分之一,20年後才會運回台灣進行儲存。
台電表示,目前法國、英國與俄羅斯有能力進行用過燃料棒進行再處理,而相關標案經經濟部審查後報奉行政院,一切都依法辦理,絕無違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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