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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產後護理機構 今年5月要申報營所稅

鉅亨網記者許雅綿 台北 2018-01-1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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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產後護理機構,2018年5月要申報營所稅。(鉅亨網資料照)

過去產後護理機構收入多被列報為負責人「其他所得」申報綜所稅,不過,今 (2018) 年起將將開始被視為營利事業,因此,包括產後護理機構的醫療勞務及日常生活照護收入等,相關負責人在今年 5 月起都需要申報繳交營所稅。

根據國稅局統計,目前全台有 235 家產後護理機構已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其中以北區國稅局達 85 家最多,其次為台北國稅局 69 家。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護理人員法、同法施行細則及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設立的私立產後護理機構,其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者,屬所得稅法中的營利事業,自 2017 年度起,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並於 2018 年 5 月進行申報。

國稅局說明,私立產後護理機構提供的服務分為醫療勞務和非醫療勞務兩大類,有關營業稅部分,醫療勞務收入免徵營業稅,如護理評估、護理指導及處置、醫療診療及諮詢費等;另產後護理機構收取之日常生活服務費用,包含住房費、嬰兒奶粉及尿布、清潔衛生用品及一般飲食等,非屬醫療勞務範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5%。

至於所得稅部分,以往私立產後護理機構的所得都列報為負責人「其他所得」申報綜所稅,但自 2017 年起,應辦理稅籍登記的私立產後護理機構要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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