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違建到處有這2類不能成為綠能屋頂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16 17:33
綠能屋頂方案今 (16) 日正式公布,對外界批評最多的「屋頂違建就地合法」問題,經濟部指出,依據內政部研擬的處理原則,不影響公共安全的屋頂違建均可參與這項計畫,內政部並提出 4 種適用頂樓違建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的範例。此外,經濟部強調,雖然提供民眾 20 年不變的躉購費率,但不會因此增加台電負擔導致電價上漲。
經濟部強調,為了藏電於民,並提供在地化分散式能源,因此推動「綠能屋頂 全民參與計畫」,採取「民眾零出資、政府零補助」原則,並以完工時的躉購費率,維持 20 年不變,希望營造全民參與風潮。
不過,外界質疑,頂樓違建戶也可參與綠能屋頂計畫,有就地合法疑慮,一旦遭地方政府執行違建拆除作業,更可能損及太陽光電系統。基於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增進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改善屋頂景觀需要,內政部量身打造「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明定不影響公共安全違建才能參與綠能屋頂計畫。
至於影響公共安全的範圍則包括占用屋頂避難平台 (占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九條) 以及違章建築樓層達 2 層以上者。內政部並提出 4 種違建與太陽光電設備併存的範例供外界參考。
▲為推動綠能屋頂計畫,內政部示範 4 種頂樓違建與太陽光電系統併存的範例。(圖/經濟部提供)
此外,由於政府提供參與綠能屋頂民眾 20 年躉購費率不變的優惠,以 30 坪民宅屋頂計算,享有的回饋金幾乎可以完全抵付電費。外界憂心,可能讓台電財務負擔增加,導致電價上漲、全民埋單結果。
能源局長林全能則強調,夏季用電尖峰時,台電均需啟動每度成本高達 10 元以上的汽渦輪機發電,透過綠能屋頂計畫增加太陽光電投入,可降低台電成本,不會帶動電價上漲。
林全能強調,對社區大樓裝置太陽光電系統,必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辦理,經一定比例住戶同意才能實施。能源局自公告日起 6 個月,將遴選 3 縣市示範驗證,推估最快要到 2018 年 1 月才能正式上路。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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