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光電:澄清媒體報導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0-31 14: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10/31
2.公司名稱:聯亞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
6.報導內容:
「焦點股:聯亞(3081)下午法說有望釋佳音,盤中買盤卡位股價一度攻上漲停」內文所
述:「... 全年EPS約7-8元...。...,第三季...,法人預估,毛利率應可攀
至52-55%,EPS上看1.9元。第四季...,單季營收上看5.8-6億元,全年EPS約7-8元,
...。」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未發佈財務預測,前述內容屬媒體及法人推測,予以澄清。
(2)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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