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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能可(00805-HK)建議撤回上市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0-31 06:50


嘉能可(GLENCORE-S)(00805-HK)公布,董事會議決建議撤回公司股份於聯交所上市。股份在聯交所撤回上市預期於2018年1月31日上午九時正(香港時間)生效。股份在聯交所撤回上市後,股份將不再符合資格在聯交所買賣。股份在聯交所撤回上市不會影響股份列入UKLA正式牌價表及在約翰內斯堡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地位。

上市規則的涵義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6.16條,為實行建議,公司須遵守主要上市司法權區(即英國)所有有關法律、法規及上市規則,以及公司註冊成立司法權區(即澤西)所有有關法律及法規以及就建議提前至少三個月刊登公告通知股東。於建議實行後,公司將毋須繼續遵守香港上市規則,且將毋須維持香港股東名冊。

股份主要列入UKLA正式牌價表的優質部分且亦於約翰內斯堡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於2011年5月25日在聯交所第二上市。由於股份在聯交所第二上市,故僅有少數股東選擇在香港股東名冊持有彼等股份,即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3%。

緊隨建議實施後,股份將繼續列於UKLA正式牌價表及於約翰內斯堡證券交易所上市。


有關建議的詳情,請細閱本公告。股東如對建議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本公司專用熱線+852 2862 8646以了解進一步資料。亦可在本公司網站http://www.glencore.com/investors/shareholder-centre/hong-kong-delisting 查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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