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何恐懼延遲退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1 08:20
近日,關於延遲退休的話題再度引發社會的熱議。其中,有訊息透露,延遲退休方案或將於后年推出,再過5年才會實施。不過,該訊息一出,立馬引起各界的質疑。由此可見,延遲退休對老百姓而言確實是一個敏感的話題。
對於官方提出延遲退休的原因,其實對我們來說已經是耳熟能詳。
其中,養老金收支平衡面臨巨大壓力當屬之中一個的主因。
據數據統計,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14.9%,2020年將達到19.3%,2050年將達到38.6%。與此同時,我國的勞動人口數目也在不斷下降。就目前而言,普遍存在“三個人養一個人”的現象,而在未來一段時間,這一現象或將更加嚴重。
此外,有權威人士認為,當前我國的退休年齡是上世紀50年代初期決定的。時至今日,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明顯偏低。對此,延遲退休已經是一個大的方向。
不過,據資料顯示,當前全球男性的平均退休年齡約為60歲,而女性約為58歲。其中,部分發達國家的退休年齡有所差異。例如,丹麥、冰島等國家的退休年齡高達67歲。
顯然,按照當前我國普遍男性60歲以及女性50歲的退休年齡而言,在全球范圍內,整體的退休年齡水平並不低,且基本屬於全球平均退休年齡的附近水平。
不可否認,延遲退休是一個很敏感的話題。但實際上,我們老百姓退休年齡的制定卻基本掌控在那部分專家學者的手上。
在筆者看來,當前我國並不具備延遲退休的社會基礎。顯然,在這個基礎仍不成熟之際,盲目提出延遲退休的方案,確實會引來一片的批評。對此,筆者郭施亮有如下的看法。
其一、我國對社會保障事業的投入程度仍然偏低。
近十年,雖然我國已開始逐步強化對社會保障事業的投入力度,但時至今日,該投入比重依然偏低。
據數據統計,當前我國對社會保障體系的投入比重約為11%。相比之下,全球多數成熟國家對這部分的投入比重卻遠高於我國。與此同時,近十年,我國卻將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等投放至基礎設施的建設之上,而這種強調GDP的形象工程也導致了大量的資源浪費。最終,經濟數據上去了,但這種表面輝煌的數據卻不具備持續性,而同時,社會民生建設的投入也陷入了停滯不前的狀況。由此一來,也就進一步印證了我國過去對社會保障體系的投入比重確實很低的說法。
其二、企業退休養老金18年漲了4倍,但這並不是延遲退休彌補養老金缺口的理由。
有數據顯示,我國企業養老保險改革已進行了18年的時間,期間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由每月417元漲到去年底的2050元,上漲接近4倍。
不過,不容忽視的是,在此期間,我國的物價水平卻持續飆漲。按照M2與GDP的比值變化情況來看,其中2003年至2014年間,該比值也從原來的1:1提升為2:1的水平。期間,M2余額也從原來的20萬億飆升至120萬億以上的水平,年均漲幅相當驚人。由此一來,也暗示了過去我國的投入與產出之比極度不均衡。
與此同時,養老金空缺率持續上升,而養老金空缺數額的大幅提升也與制度體系以及諸多社會不良現象存在著莫大的關係。
至此,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尚屬正常,但養老金缺口逐步擴大卻與以往缺失決策等因素離不開關係。而以延遲退休的理由來彌補這一缺口,也難以得到社會的理解。
更為關鍵的是,假如延遲退休政策得以施行,那么對於50歲到65歲之間的中老年人而言,卻面臨著巨大的生活壓力。
一方面,因他們大多數從事體力勞動工作,當年齡到了一定的歲數,必然無法維持原有的體力狀況。另一方面,因退休年齡的延遲,家庭的生活壓力會突然增大。一旦他們因體力透支而病倒,則對一個家庭來說,可謂是沉重的打擊。
除此以外,對於事業單位而言,延遲退休是對大齡人員利好,但不利於年輕人的發展。
一般而言,在事業單位中,部分大齡人員屬於單位的領導階層,而他們也不愿意輕易退休。由此一來,事業單位也因此缺乏了活力,工作效率必然低下。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政策的制定多熱衷於以國外成熟發達國家作為參考判斷的依據。但是,政策制定者卻往往忽視了我國的基本國情,而政策並未能真正體現出老百姓的意愿。
以丹麥、挪威等發達國家為例,雖然它們的退休年齡高達65歲以上,更有甚者還高達67歲以上,但是它們大多數卻屬於高福利的國家。此外,對於稅收的征收也基本堅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做法。
相反,我國不僅屬於全球高稅負的國家之一,而且還長期存在“高稅負低福利”的現象。
據資料顯示,在前幾年的《福布斯》推出的“稅負痛苦指數”榜單中,中國內地的“稅負痛苦指數”位居全球第二位。對此,也印證了這一說法。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雖然延遲退休是不可避免的大趨勢,但是就目前的社會環境來看,我國並不適合推出延遲退休的政策。對國家來說,為老百姓提供養老服務是一種責任,是一種義務,而不是一種可自由選擇的任務。(來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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