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樺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0-17 16:40
第二條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6/10/1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為落實公司治理及健全董事會專業職能,決議設置審計
委員會,並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因係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預計於106年第
二次股東臨時會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後,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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