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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所得稅改政院版決定採用乙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0-05 16:51


▲行政院5日舉行行政立法便當會,討論股利所得稅改,乙案出線。(圖/王鼎鈞攝 , 2017.10.05)▲行政院 5 日舉行行政立法便當會,討論股利所得稅改,乙案出線。(圖/王鼎鈞攝 , 2017.10.05)

行政院長賴清德 5 日召開行政立法便當會,與黨籍立委討論股利所得稅改,經過討論,最後乙案出線。


依照財政部之前規畫,股利所得稅改分為「甲案」和「乙案」兩版課稅方式。其中甲案建議股利所得 37% 免稅,其餘 63% 併入綜合所得中課稅,最高稅率 40%。乙案則採「2 擇 1」機制,投資人可在股利所得乘 8.5% 抵稅額、最高不超過 8 萬元,將股利所得併入所得稅中核課,或是股利所得分離課稅 26%,與所得稅合併申報。行政院在 5 日討論後,最後選擇乙案。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行政院選擇乙案的原因,這 12 字的內涵是「有濟無劫、合理分配、全民分配」。

徐國勇說,這次營所稅多徵了 654 億元,稅額都是來自企業,政院將這部分盈餘挹注到綜所稅,民眾可從中受惠 599 億元。雖然綜所稅有兩百多萬戶未達課徵標準不必繳稅,但可以把營所稅所增加的利益,分配給全民。

徐國勇表示,在便當會的討論過程中,有立委提出教育、體育和文化扣除額,也有人建議提高薪資扣除額,經過討論,為了避免掛一漏萬,一致贊成乙案,決定依照財政部版本送交立法院審議;不過,最後的決定權仍在立院。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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