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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測: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12

2.公司名稱:中華精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Digitimes(網路版)

6.報導內容:

最快有機會在2018年的太空中,就有機會見到精測的產品。據熟悉相關業者透露,精測

目前設備第一期工程驗證訂單已經釋出……第一期約斥資新台幣4億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本公司嚴格遵循資訊揭露之規範,無法對報導之特定客戶發表評論,目前本公司的資

本支出按照既定計畫執行中,有關本公司之業務與財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

告為準,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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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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