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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5383號函暨本公司民國104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於民國106年9月11日首次受理員工行使認股權轉換,本次無實體發行普通股24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420,000元整。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四、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五、本公司將於民國106年9月15日,直接劃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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