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湖山:代重要子公司耐斯廣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08 15:4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9/08
2.減資基準日:106/09/1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6/09/19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NA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利空進貨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