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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美伶協商法案 政院:奉閣揆指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1 18:03

媒體報導,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除了秘書長的職掌之外,還參加法案的審查會議,代行政務委員工作,恐怕有違法之虞。不過行政院方面強調,行政院秘書長是閣揆的幕僚,並且奉院長指示參與法案協調,沒有違法問題。陳美伶也發表聲明質疑這種借題發揮、離間行政團隊的說法,令人遺憾。(李人岳報導)

晚報報導,勞動部長林美珠上任後,原政務委員遺缺沒有補實,大部分業務由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代理,還參與審查退將登陸等重要法案,不過秘書長屬於幕僚性質,代行政務委員職務有違法之虞。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對此表示,行政院組織法的確沒有規定秘書長可以兼任政務委員,不過陳美伶沒有兼任政委,所以沒有違法問題,至於參與法案協調,則是奉院長指示,也應該沒有違法。徐國勇:『行政院所有工作大家都是院長的幕僚,院長會指定秘書長去作協商的工作,應該沒有違法。』

至於林美珠留下的政務委員遺缺是否會有人接替?徐國勇說這是總統和閣揆的職權,政務委員是特任官,院長如果找到人選就會提請總統任命。不過據指出,行政院內已經傾向暫不補實政務委員。

陳美伶辦公室也發表聲明,除了重申參與法案研商或協調都屬於幕僚職責之外,也批評少數人士刻意借題發揮、意圖離間行政團隊,實不足取,陳美伶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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