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6年現金股利發放日相關事宜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一百零五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一百零五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254,171,076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90014811元。 二、茲訂定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為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為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至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三、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一百零六年九月二十日,並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支票處理費(含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於現金股利中扣除,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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