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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智庫:金融監管改革以央行為主的可能性較大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7 08:18


高級研究員 賀軍

中央在對“十三五”規劃的建議中,明確提出要改革現行金融監管體制的任務。建議提出,“加強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統籌協調,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國國情和國際標準的監管規則,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完善國有金融資本和外匯儲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有效運用和發展金融風險管理工具。”


金融監管改革對金融業發展是一件大事。前述建議中,中央只提出了金融監管要改革,但如何改革並沒有定論。這意味著,目前正處於金融改革決策過程中的微妙博弈階段,這時候進行的研究、提出的建議,都有可能影響最終的決策。我們注意到,在這個關鍵的當口,一些金融界或立法界的重量級人士都在積極亮出看法。

可以肯定的是,金融混業監管改革是確定的大方向。目前中國實行金融分業監管,通俗地說就是“誰的孩子誰抱”。但近年來隨著金融創新的力度不斷加大,國內金融機構跨行業、金融產品跨領域、金融業務跨市場的現象越來越多,再加上互聯網金融跨越多個平臺,地方金融跨多個區域,以及金融市場走向國外,都對分業監管體制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尤其是金融機構綜合經營削弱了現行分業監管的基礎。近年來頻繁暴露的局部風險,尤其是剛剛經歷的股市波動表明,現行分業監管的體制框架已經不適應國內金融業發展的需要,如場外配資監管這個灰色地帶就出了問題。“誰的孩子誰抱”變成了“有的孩子搶著抱”(爭權爭利,重復監管),“有的孩子沒人抱”(監管空缺,互相推諉)。這種背景下,面向混業的綜合監管就成為改革的方向。剛剛履新央行副行長的陳雨露曾撰文稱,推行“全口徑監管”勢在必行,在新的宏觀審慎監管體系下,必須對監管資源進行重新整合,建立起統一的金融監管體制。

如果分業監管轉向混業監管,必然涉及監管權力的調整,以及由誰來牽頭綜合監管的問題,這在中國的體制改革中從來都是敏感的問題。從目前的資訊研究來判斷,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協調的的呼聲較高。

原社科院副院長李揚日前在一個論壇中表示,英國的金融監管模式比較適合中國,也就是由中央銀行發揮在金融監管協調中的主導作用。以央行為主導有如下三個原因:第一,中央銀行在資訊上最有優勢;第二,中央銀行有處置的手段,因為它是最後貸款人;第三,中央銀行在組織上和人事上最成熟。由於這樣一些原因,協調的責任落在中央銀行為好。在這種監管體制下,中央銀行的監管權力要統領其他“三會”的監管權力。

還有一種意見認為,應該從更高的層面來設立一個超級金融監管機構。這種改革分為三步走:第一步,在短期內充分發揮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參加的金融監管協調部級聯席會議的作用。第二步,在適當的時候,由國務院總理或者是主管金融的副總理來擔任部級聯席會的主席,將成員單位同時擴大到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進一步提高協調的層次,明確各監管的職責來強化統籌監管。第三步,待條件成熟后,考慮把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合並為統一的綜合監管機構,設立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是隸屬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實現金融業的統一綜合監管。此外,還要劃分中央與地方金融監管權力和職責。

改革分業監管體制,重構以金融混業監管為目標的綜合監管體制已經是大勢所趨。其中,央行將很有可能在新的監管體制中發揮主導作用。至於超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建立和職能確立,將是下一步的事。

(本新聞來源:和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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