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發回更審 林蔚山恐失董座 大同:將委請律師依法處理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7-07-10 18:42
投保中心向台北地方法院針對大同 (2371-TW) 董事長林蔚山提起解除董事職務訴訟,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駁回,投保中心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 (10) 日公告判決主文「原判決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意謂著林蔚山續任大同董座恐生變數;大同則強調,當事人待收到判決書後,將委請律師依法處理。
大同今日傍晚重大訊息公告指出,針對投保中心提出解除林蔚山董事職務訴訟一事,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駁回投保中心之訴,但投保中心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宣示判決主文「原判決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大同指出,截至公告時間為止,當事人尚未收到本案民事判決書;當事人待收到判決書後,將委請律師依法處理;大同強調,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判決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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