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昇:本公司與鑫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普萊普雷公司股權買賣交易分期款項未兌現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30 19: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6/30
2.公司名稱:遠昇科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與鑫奕國際(股)公司於105年4月1日簽訂普萊普雷股權買賣契約協議,
協議約定鑫奕公司提供分期支票共5張,本公司並已存入銀行。
(2).鑫奕公司所提供106年6月30日交易金額30%之支票於今日未依照協議內容履行
兌現,本公司除將寄發存證信函進行催討,並將委請律師依法律程序進行相關
法律行動,以維護股東權益。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法律程序進行相關法律行動。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營運資金尚屬正數且充足,故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
影響。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