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公告本公司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現金返還配發基準日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4 20:40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6/1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以可供分配盈餘中之新台幣14,176,599,025元配發現金股
利,及資本公積現金返還新台幣1,067,055,841元案,業經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通過在
案。另股東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及台聯網投資(股)公司放棄
領取所持股份之股利及現金返還,並將其比例分派與其餘股東,按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
股數扣除上述三家公司放棄股利及資本公積現金返還之股數,以實際領取股數
2,722,081,226股計算,每股約可配發現金新台幣5.6元,惟每股實際配發金額依除息基
準日可領取股數計算之。
4.除權(息)交易日:106/07/11
5.最後過戶日:106/07/1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7/1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7/17
8.除權(息)基準日:106/07/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現金返還發放日訂為106年8月3日,屆時將另行
發函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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