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新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一○六年度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09 17:00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6/09
2.發生緣由:
(1)發行股數:10,000仟股。
(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3)本次募集資金:200,000仟元整。
(4)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整。
(5)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百分之十,計1,000仟股供員工認購。
(6)原股東認購比例:總發行新股之90%,計9,000仟股由原股東按其持股比例認購,
扣除庫藏股2,427仟股之後,以發行在外股數27,763,626股計算,亦即每仟股可認
購324.16股。
(7)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三日內,自行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為
放棄。經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於繳款期限結束未認購之股數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大埔美廠房建設。
(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年7月4日。
(12)最後過戶日:106年6月29日。
(13)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年6月30日。
(14)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年7月4日。
(15)股款繳納期間:
a.原股東及員工認股股款繳納期間:106年7月10日起至106年7月17日止。
b.特定人認股及股款繳納期間:106年7月18日起至106年7月21日,必要時得延長。
c.原股東及員工股款催繳期間:106年7月18日起至106年8月18日,逾期未繳款者即
喪失認股權利。
(16)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7)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管會證期局106年6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20572號函核准。
(2)現金增資基準日:106年7月24日。
(3)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相關作業,如因客觀環境而有所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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