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富旅遊:代子公司光華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觀光局行政處分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3 18:14
第三十四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光華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交通部觀光局 觀業字第1043005981號
2.事實發生日:104/11/1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子公司光華旅行社因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原住民部落深度
旅遊團第049936782號團,被認定於非屬部落深度旅遊之行程期間安排購物行程,違反旅
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參加原住民部落深度旅遊作業要點第2點第4項規定
,處光華旅行社停止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1個月
4.處理過程:光華旅行社雖已有書面向觀光局提出說明,惟觀光局仍給予行政處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光華旅行社對於停止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
觀光活動業務期間已簽約承接之團體,將委請其他同業承接,預估本項行政處分將影響業
務金額約新台幣8,660千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依規定代子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子公司光華旅行
社亦將加強導遊訓練及陸客來臺團體行程安排,確實符合法令規範,降低行政處分風險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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