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本公司104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3 17:43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13
2.公司名稱:安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4/11/13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
股款催繳期間自104年11月16日至104年12月17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
安南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所
認購之股份撥 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4)如上所述,若認股人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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