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違憲 反同團體怒喊:司法蒙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24 17:31
大法官針對同婚釋憲案,今(24)日作出釋字第 748 號解釋,宣告《民法》違憲,主管機關應以法律保障同婚,相關機關應於解釋文公布之日起 2 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
現場聚集於司法院外的幸福盟、安定力量與台灣公民權團結組織等反同團體,獲知結果後激動怒喊:「釋憲無效、司法蒙羞、全民公投!」、「大法官是總統的服務員!」並高舉白布條如「捍衛正統婚姻才是主流」、「法庭不是一場戲、釋憲已無公信力」、「台灣不歡迎同性婚姻」等,來表達抗議訴求。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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