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晶能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5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於剩餘期間內將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10 15:00
第二條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6/05/10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變動原因: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第7 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股
東常會決議之日起1 年內分次辦理,本公司前於105年6月13日經股東
常會通過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特別股200,000仟股在案。
二、現因發行期限將屆,且本公司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私募之計畫,
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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