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非法買大同股票近5% 立委批僅罰60萬太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08 13:01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圖/記者顏真真攝,2016.11.17)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 8 日在立法院財委會間接證實,金管會查獲非法陸資透過永豐金證券買台股,投資標的就是大同,而且持股有 4.9%,約 10 億元。不過,立委質疑金管會處罰 60 萬元太輕,鄭貞茂則說,根據現行兩岸關係條例,處分最高上限就是 60 萬元,若要嚴格管制這些違法陸資,「要委員給我們多一點尚方寶劍」,再協調陸委會研議修法。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 8 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問金管會,上周五處罰陸資非法買台股,陸資覬覦的對象是不是大同?鄭貞茂回應,就委員的說法「是肯定的答案」,也是金管會首度間接證實,陸資炒作的股票就是大同。
江永昌也進一步追問,金管會什麼時候發現陸資問題?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外界檢舉今年 1、2 月就開始調查,江永昌再問外傳陸資透過永豐金證買股已接近 10% 門檻 ?到底有沒有?鄭貞茂則澄清,沒有到 10%,也沒有 5%,只有 4.9% 多。
不過,立委認為,金管會只罰陸資 60 萬元會不會太輕?鄭貞茂則強調,兩岸關係條例目前最高處罰金額就是 60 萬元,但兩岸關係條例,非金管會單獨能主張修改,如果要提高對違法陸資罰則,「要委員給我們多一點尚方寶劍」,再協調陸委會研議修法。
除了處罰陸資 60 萬元,金管會也限制陸資 6 個月內出清持股,江永昌認為,陸資繞道投資台股,本來就不對,資金進來還影響股市,現在還給他們 6 個月時間出清,若在高檔價位出清,等於賺飽吃飽又安全離場,鄭貞茂說,這是根據法令規定所能做的處分,而且大同最近股價也沒有太好的表現,金管會也絕不會包庇違法陸資。
至於處罰陸資 60 萬元,鄭貞茂指出,由於有強制執行,一定拿的到,若永豐金要幫客戶墊錢,內部需有會計科目,會計流程要怎麼處理,這部分還需要了解,但金管會一定會確保陸資是自己繳錢。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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