鎧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26 20:00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4/26
2.公司名稱: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金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06年04月26日決議通過不分派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2)以上決議數與105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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