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美: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補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24 20:40
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90號6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等之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5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一:
(1)修正本公司章程案
(2)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四、選舉事項:
(1)選舉本公司第七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討論事項二: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訂為:106/4/26~106/5/5。
受理提案處所: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90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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