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KY:公告F-永冠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永冠一,代碼:15891)於106年06月03日發行屆滿3.00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13 14:00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 : 20170603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 : 20170603
發生緣由 : 依永冠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 :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 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三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 面額之3.03%。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06年6月3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06年5月5日至106年6月3日止。 (四)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不適用。 (五)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六)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06年5月5 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06年6月3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 : 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 : 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 : 1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 無。
其他應敘明事項 : 無。
公告類型 : 債券行使賣回權
債券代碼 : 15891
票面利率 : 0.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債息對照表 :
本月底發行餘額 : 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 : 0
償還本金金額 : 0
付息 : 0
下櫃日期 : 0
評等種類 :
評等機構 :
信用評等等級 :
評等日期 : 0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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